职业学校办理办学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窗口提出办学许可证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二、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依法受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书面通知补正或者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三、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和听取陈述后15日内组织现场验收,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和评估,并根据需要安排专家论证。
四、经评估合格的,予以批准。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办学许可证的,视为撤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