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杨苑莹
近日,佛山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明确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后有关收费问题,京师励耘学校、容桂实验学校、勒流育贤学校、北滘莘村中学4间从民办转为公办的学校一律不再收取学费。
而关于住宿费,在转为公办学校后要按照公办学校的相关要求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并执行。若暂不能重新核定收费标准执行的,给予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可按照转为公办学校之前的收费标准执行。转为公办学校后(含过渡期内),住宿费按照公办学校住宿费管理模式执行。
除此之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则按照公办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坚持非盈利和学生自愿原则,据实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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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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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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