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城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下达年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下达了年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起来看↓↓↓
市管民办学校人(4所学校,招收初中阶段学生)
晋城凤华学校人晋城市清平初级中学校人晋城凤兰学校50人晋城北华学校50人城区人(4所学校,招收小学阶段学生)晋城市城区新学道学校人晋城市城区汇佳小学人晋城市城区东华学校45人晋城市城区佳育学校45人泽州县45人(1所学校,招收小学阶段学生)泽州英杰学校45人陵川县90人(2所学校,招收初中阶段学生)陵川县三宝中学60人陵川成才学校30人相关要求
1.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采取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免试入学的办法。
2.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统一报名时间、统一录取时间。
3.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超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小学不予建立学籍档案,初中不予办理调档手续。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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