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唐山烧烤摊9男打2女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
有朋友就问,为什么现在的人都喜欢在大热天的晚上光着膀子吃麻的、辣的、重口味的夜宵?
其实不是因为天热后才喜欢吃夜宵,而是因为天热不冷,比较适合半夜出门吃夜宵。冬天吃麻辣小龙虾、烧烤,喝点小酒,更舒服;可惜天太冷,大部分人都不愿冒着冷风出门罢了。所以,让很多人误以为夏天才是吃夜宵的好季节。
谈到“吃”的文化,中国绝对是世界第一,没有对手。没有什么事是“吃”解决不了的,一顿不够就两顿,大不了吃点亏算了。
对于有品位的“爱吃人士”,叫美食家;那绝大多数普通“爱吃人士”,我们叫作“吃货”。吃货,多指喜欢吃各种美食的人,对美食产生的一种迷恋,看到美食就充满了力量。
这个世界不能少了吃货。要是没了吃货,这个世界就会爆发各种“灾难”。
1.生态灾难
砖家说,野猪身上有多少细菌、病毒,吃了会产生许多危险和不良后果;那田螺、小龙虾身上没有吗?为什么不把它们也禁了?为什么还允许它们称霸夜宵街?
是细菌、病毒可怕,还是加了添加剂的家禽家、畜可怕?
细菌、病毒,高温多加热一下,基本都可能消灭,那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呢?如何去掉(灭掉)?
正是因为有许多砖家的“呼吁”,现在国家把野猪也纳入“三有动物”,成了保护动物了。结果,现在对农村农业破坏最多的野生动物就是野猪。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现在大山里已经没了可以制服野猪的老虎、豹子等猛兽,天敌被消灭;以前靠着“吃货”来平衡野猪的种群,现在不让人吃野猪了,可不就泛滥了吗!
砖家忽略了,人类是生态链最重要的一环。本地物种,天敌被灭,再排除人类的干预,只有泛滥一种可能。
除了本地物种,外来物种更可怕。
可能最初引进它是为了食用,可能是为了当宠物,也可能是为了生态治理,但它们作为外来物种,没有天敌,一旦吃货对它们失去了“兴趣”,后果很严重。
比如曾被引进作为食物的非洲大蜗牛,现在已经在我国南方大部分省市被列为“外来入侵物种”,因为它是一些病原体和寄生虫的媒介,会传播鼠肺线虫,感染人类造成一种脑膜炎。以前缺衣少粮,拿它来充饥。现在人不缺吃穿,当然没多少人愿意冒着危险去吃它。又没有天敌,可不是泛滥成“害虫”了。
美国引进“亚洲鲤鱼”,现在也泛滥成灾了。要是在中国,肯定不存在这种情况,因为我们吃鲤鱼。
也有一些物种想泛滥,结果激发了吃货的欲望,又给吃回了“原形”。
去年山东海星泛滥,吃掉了许多渔民的养殖贝类。后来事情发酵到网上,不少人都想尝一下海星啥味?结果导致原本是“害虫”的海星,吃到涨价,额外给养殖户带来一笔不错的收入。
外来物种,缺乏天敌;本地物种,天敌被灭。缺乏吃货的调节,就会导致生态灾难。
2.特定食物掌握在少数资本手里,甚至是外国资本,定价权不在自己手里,后果不堪设想。
在砖家的“恐吓”,以及法律的制约之下,我们逐渐被教育成,只能吃少数几种肉类,比如鸡鸭鱼猪牛羊,甚至某些地方还不允许家庭养殖家禽家畜,那你要吃肉怎么办?只能去买。买的是从哪来的?要不是大型养殖场养的,要不就是海外进口的。那我们吃的肉,自己说了不算,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这是多么的可怕!
非洲猪瘟一来,肉价就翻倍地上涨。如果农村普通人家和以前一样,可以自己养猪,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吗?会涨,但不会涨这么多。
某些地方不让乡下人养鸡鸭鹅猪,不让人烧柴火,说污染环境,真的是谬论。人在城市的大街上大小便是污染环境,没错。那人在乡下山沟里方便,会污染环境吗?砖家们有问过屎壳郎吗?有问过花草树木吗?要知道,这是它们难得的“加餐”机会啊!
某些砖家,就是资本的代言人。
普通人吃的肉类被局限在少数几类,不是为了人好,而是为了方便管理。
3.人类自身的灾难
人类本身就是大自然的一环,隔离人类和自然,是脱离自然规律的错误做法。
人类现在正在逐步脱离大自然。从偏远农村到乡镇,再到大城市,人类正在自我限缩生存空间。在大城市,很多人又成了宅男宅女,进一步将自己限缩到一个房间。哪一天,自然界“突然”充斥着人类无法适应的细菌和病毒,那人类只能生存在绝对干净的特定容器里了。
城市里的小孩子,父母不让他们到处摸爬滚打,认为哪哪都脏,结果这样的小孩反而容易生病。而在乡下的小孩子,他们可以爬树掏鸟窝,可以下河摸鱼,体内逐渐适应了环境中的各种细菌、病毒,身体逐渐形成了免疫力,这样反而不容易生病。换句话说,小孩子也成为乡下生态的一员。
人类适应大自然,是为了更好地生存。
吃,来自大自然的食物,是人类融入大自然的一种重要方式。
哪一天,人和自然彻底割裂,人类出门就像去大海一样,戴口罩都不够,还得背个氧气桶,那就惨了。
所以,法律规定大部分野外生物都是“三有动物”,谁碰就“牢底坐穿”,简单粗暴“一刀切”的做法,是完全不可取的。
人,来自大自然,本身就是自然的一部分。
农业,逐渐去化肥农药,转为生态农业,健康环保。养殖业,逐渐去饲料和添加剂,转为生态农业,健康美味。
吃货理应从大自然获取相当数量的食物。比如长江禁渔10年后,渔业资源丰富,就应该允许适度开发,过度保护也是一种破坏生态的行为。
对于生态资源,河里的鱼不是不能吃,而是不应该过度捕捞;山里的野猪不是不能吃,而是不能过度捕杀。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严格地监督和执行,人类主动寻求和大自然的共存,才是最好的出路。